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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2017中國企業綠色發展論壇暨排污許可制度解讀會”在北京召開,環保部領導、地方政府官員、行業專家、企業代表分別做了重要報告,會議聚焦排污許可制度改革,共商環保3.0時代助推綠色發展大計。
堅持問題導向,推動落實企事業排污單位治污主體責任,實現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企事業排污單位是我國污染物排放的主要來源之一,控制和減少企事業單位排污,對于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至關重要。
堅持目標指引,改革以行政區為主的總量控制制度,建立企事業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更好地促進環境質量改善。排污許可是促進總量控制和質量改善緊密關聯、有效協同的關鍵環節。區域性總量控制真正轉型到服務于環境質量改善這一核心,必須通過企事業排污單位精細化的總量控制和許可要求來實現。
堅持系統思維,逐步整合、銜接固定源環境管理相關制度,構建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核心制度。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環境管理先后建立了排污收費、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排污申報與許可、總量控制等一系列制度,在防治污染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從固定污染源管理來看,制度銜接不夠,相互協同不好,管理效能不高,沒有實現體系化、聯動化、鏈條化。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能否實用管用好用,關鍵在于整合銜接固定源環境管理的相關制度,使之精簡合理、有機銜接,實現分類管理、一企一證,并與證后監管與處罰一體推動,使這項制度真正成為固定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
堅持依法行政,嚴格依照排污許可證規定,規范監管執法行為,提升環境管理效力。排污許可證既是企事業單位的守法文書,也是環保部門的執法依據,通過排污許可證,既明確了企業的守法要求,也劃定了環保部門的執法邊界,給企業明確穩定的污染排放管控要求和預期,推動形成公平規范的執法守法秩序。
2016年底,排污許可制實施方案正式出臺,標志著中國環保制度的大變革。方案明確,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有效運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精簡合理、有機銜接,企事業單位環保主體責任得到落實,基本建立法規體系完備、技術體系科學、管理體系高效的排污許可制,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的目標已經明確,路徑已經清晰。當前要抓緊制定工作計劃,對固定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實現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信息化的“一證式”管理。
排污許可證既是企事業單位的守法文書,也是環保部門的執法依據。依證監管是排污許可證實施到位的關鍵環節。環保部門對企事業單位排污行為的監管執法必須統一到排污許可證執行上,重點聚焦企事業單位許可證執行情況,核實企事業單位排放數據和執行報告的真實性,嚴厲打擊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的違法行為。通過排污許可證,既明確了企業的守法要求,也劃定了環保部門的執法邊界,給企業明確穩定的污染排放管控要求和預期,推動形成公平規范的執法守法秩序。
柱立則墻固,梁橫則屋成。
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涉及面廣、改革任務重,要有序有力統籌推進,將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建設成為固定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建立系統化管理機制,實現對企業環境行為的“一證式”管理,有效控制和減少污染物排放,持續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改善。
(文章來源澎湃新聞網)